院内各班:
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学生评优工作,根据学工处关于《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以及《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评定条例和办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设置及分配方案
(一)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 从一等奖学金中产生,在某方面突出,并在省级、国家级学科、文体等比赛中获奖者;
一等:综合测评成绩居在班级居5%以内;
二等:综合测评成绩居在班级居15%以内;
三等:综合测评成绩居在班级居35%以内;
每生学年奖额分别为2500元,2000元,1200元,800元。
2、过去一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一学年中有出现不及格科目者(包括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
(2)违纪受处分者(含通报批评);
(3)纪律性较差,每学期迟到旷课三节以上(含三节);
(4)抽烟、酗酒或有其他不良嗜好,经教育无改正者。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校三好学生。实行申请制,申请者本学年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班级15%以内且被推荐为本学年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厦门理工学院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提出申请。各班请根据《厦门理工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进行班级评议,将最终名单排序后提交学院。
2、校优秀学生干部。实行申请制,申请者本学年须获得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常规)》向学院提出申请,班级学生干部评选人数原则上每个教学班1名,院级学生干部评选名额为4名,符合《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特推优干不占用上述名额。各班请根据《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班级评议,将最终名单排序后提交学院。(通知之后下发)
(三)名额情况
各班评优名额详见附件《计算机学院2017-2018学年评优名额预算表》。
二、工作要求
1、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兼评校内奖学金;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可兼评企业奖学金;同一学年,不同企业奖学金不兼得。企业奖学金评选另行通知。
2、根据《学生手册》要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行申请制,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递交相应推荐登记表进行申请,经班级评议后报送学院,学院评优工作组将根据学校评优控制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严格执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名额未满时不得降低标准递补。
4、荣立优秀士兵的退伍复学生(含在校及生源地参军),按政策享受校一等奖学金一次,往年已申报者不得重复享受,且不占用班级名额,需附入伍通知书及优秀士兵复印件。
三、材料收集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30日18:00前将电子版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XX班级17-18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发送到学习部部长王斌同学(电话号码15859607473)的QQ邮箱: 786556811@qq.com ,其中附件3按序体现班级综测排名前35%学生信息,不可跳号。附件1纸质版推荐登记表交给王斌同学。
优秀学生干部: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12日18:00前将电子版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XX班级17-18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发送到学习部副部长杨茗雅同学(电话号码13858678077)的QQ邮箱: 815081778 @qq.com,附件1纸质版推荐登记表11月14号(周三)下午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