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班:

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根据学工处关于《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以及《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评定条例和办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设置及分配方案

(一)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每生学年奖额分别为2500元,2000元,1200元,800元。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分别在班级居5%、15%、35%以内。特等奖学金从一等奖学金中产生,在某方面突出,并在省级、国家级学科、文体等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

2、过去一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一学年中有出现不及格科目者(包括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

(2)违纪受处分者(含通报批评);

(3)纪律性较差,每学期旷课三节以上(含三节);

(4)抽烟、酗酒或有其他不良嗜好,经教育无改正者。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校三好学生。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厦门理工学院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各班名额控制在班级参评学生人数的8%以内,申请者本学年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班级15%以内且被推荐为本学年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校优秀学生干部。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常规)》向学院提出申请,班级学生干部评选人数原则上每个教学班1名,院级学生干部评选名额为4名,申请者本学年须获得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符合《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特推优干不占用上述名额。

 

(三)名额情况

各班评优名额详见附件《计算机学院2016-2017学年评优名额预算表》。

二、工作要求

1、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兼评校内奖学金;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可兼评企业奖学金;同一学年,不同企业奖学金不兼得。企业奖学金评选另行通知。

2、根据《学生手册》要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行申请制,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递交相应推荐登记表进行申请,经班级评议后报送学院,学院评优工作组将根据学校评优控制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严格执行《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名额未满时不得降低标准递补。

4、荣立优秀士兵的退伍复学生(含在校及生源地参军),按政策享受校一等奖学金一次,往年已申报者不得重复享受,且不占用班级名额,需附入伍通知书及优秀士兵复印件。

三、材料收集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29日18:00前将附件2、3、4电子版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XX班级16-17学年奖学金)发送到学习部部长黄武彪同学(电话号码17750581310)的QQ邮箱:392165148@qq.com ,其中附件3按序体现班级综测排名前35%学生信息,不可跳号。附件1纸质版推荐登记表交给学习部副部长涂雅莉同学(电话号码17306028825)。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6日(周三)18:00前将附件1、2、3电子版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XX班级16-17学年三好、优干)发送到学习部部长黄武彪同学(电话号码17750581310)的QQ邮箱:392165148@qq.com ,附件4、5、6纸质版推荐登记表交给学习部副部长涂雅莉同学(电话号码1730602882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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