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院内2013级各班:
  现将学工处《关于转发做好2017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给予转发,请各班班长汇总本班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材料,并于2017年3月3日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送。
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电子版《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班级(附件2)发送至13计算机2班班长薛神堂同学QQ邮箱846671523@qq.com,联系电话13235923561。

2、纸质版《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班级(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直接送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黄铭杰老师(实验楼1#30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2月20日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57号),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全日制,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根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和闽人社文〔2016〕57号,求职创业补贴具体申领发放程序为: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2月20日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

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残疾毕业生提供);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

(二)各学院初审、汇总上报(3月10日前)。各学院按照补贴对象条件,对申请补贴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并于3月10日前,将学生个人所有材料(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及《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行政楼313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陈盛老师处,联系电话6291683。

附件: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2.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XX学院).docx

3.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XX学院).docx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doc

                     学工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7年2月20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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