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校级寻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三、工作安排
(一)自主报名阶段(网上报名截至日期:11月15日)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3.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4.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学院团委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
各学院团委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并择优推荐1名报送校团委,相关材料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twbgs_xmut@163.com。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excel表)、个人推荐表(网报成功后可自动生成下载,须注明事迹类别)和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相关宣传资料。
校团委负责二次审核及综合评选,推荐校级人选报送上级团组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推荐人选。各学院团委要有针对性挖掘学院优秀学生,鼓励学生报名参与,并认真做好择优推选工作。
2.加强宣传,发挥同侪示范。各学院团委应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学院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加强学院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宣传与推介,进一步发挥同侪示范作用,鼓励其他学生一起来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共青团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5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