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班:
为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申请学生本人:
1、初次申请(非附件5)认定的学生上交:附件1(纸质版)及附件2(纸质版)原件;
2、再次申请即附件5学生上交:附件1(纸质版)
(2)班级:
1、请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员数至少为班级人数10%,应包括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宿舍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代表。认定等级为困难、特殊困难或不困难三个等级即可,并在附件1申请表上打勾,请班主任确认签名。
班级贫困认定工作结束,全班同学如对认定结果无异议,在《会议记录》(附件3)上签名确认;同时各班班长将最终贫困认定学生名单信息汇总至《?班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
2、各班最终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增即非附件5同学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附件3《会议记录》(纸质版+电子版)
附件4《2016-2017学年困难学生信息表》(电子版)
附件5 2015-2016学年贫困认定名单
以上材料请按特困、普困的先后顺序排列好,请各班长将附件3(电子版)和附件4(电子版)于2016年7月10日早上10点前发送至928140086@qq.com,(请注明班级)。纸质版请各班长于2016年7月11日早上11点前提交至分管辅导员处。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