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规范学生公寓夜间外出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公寓物业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夜间安全管理,强化学生安全纪律观念,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对学生公寓夜间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本通知从5月25日开始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每周日至周四晚上23:00至次日06:00、周五、周六及节假日晚上23:30至次日06:00实行夜间外出管理。
2、学生夜间非临时性外出,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公寓夜间外出审批表》,经学院辅导员审批,盖学院公章,外出时将该表交由公寓区门岗处的值班保安核实信息。学院辅导员应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及返校情况。
3、学生夜间生病需外出就医,应主动联系学院辅导员,辅导员安排同学陪同外出就医。外出时在公寓区门岗处如实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夜间临时性外出情况登记表》。辅导员需关心学生就医情况,并掌握学生返校时间。
4.、学生夜间除生病就医外的临时性外出,外出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外出时在公寓区门岗处如实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夜间临时性外出情况登记表》,交门岗保安核实确认。返寝时须及时到公寓区门岗处登记返寝时间。
5、学生临时性外出返寝时,未主动到门岗处登记返寝时间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者,将视为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将按《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处理。
6、二级学院应建立学生夜间外出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夜间外出审批、学生返寝确认等工作,掌握学生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因及时报告学工处、保卫处。
7、物业公司需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值班,做好学生信息登记、核实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工处,保卫处。
附件一: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公寓夜间外出审批表
附件二: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夜间临时性外出情况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17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