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院内2012级各班:
现将学工处《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给予转发,请各班班长汇总本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相关资料,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送。
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电子版《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班级(附件2)发送至12空间1班何佳鹏同学QQ邮箱8356903@qq.com,联系电话18030073247。
2、纸质版《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班级(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直接送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黄铭杰老师(实验楼1#30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3月9日
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关于“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的下列2016届全日制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未停贷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无需盖学院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其中一项即可):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残疾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籍证明(学信网可查询打印)一份。
(二)院内初审(4月8日前)。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学院公章,附上申请人员《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请审核相关信息,无需加盖学院公章),整理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三)校内审核(4月22日前)。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上交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资金拨付(5月底)。省、设区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的生源和相关材料后,将求职补贴拨付我校,我校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毕业生。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4月8日前报送本学院申请材料,以确保本校求职补贴校内审核、公示和汇总上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报送方式:
电子版《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邮箱 6291688@xmut.edu.cn。
纸质版《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行政楼313)。
咨询电话: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6291688 林老师
学生支援中心 6291658 黄老师
附件:
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8 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