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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班:

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对学生家庭困难程度的综合评定,其结果作为学生申请或者学校推荐各类资助项目的依据,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缓交学费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一经学院评定通过,原则上非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恶化)且经本人申请、院资助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本学年不变,特殊情况或自愿放弃者除外。

三、工作要求:

(1)申请学生本人:

1、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上交:《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原件及《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原件;

2、再次申请认定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学生上交:《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也就是附件1;

3、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的学生:视同初次申请,提交附件1和附件2;

4、家庭若有特殊情况发生,如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需提交病例(原件、复印件均可)或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相应部门的章。

5、《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理由需详实详尽,切忌三言两语应付了事。完成学生本人需要填写的部分。

(2)班级:

1、请各班收齐申请学生的《调查表》、《认定申请表》,即附件1和附件2,整理并检查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员数至少为班级人数10%,应包括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宿舍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代表。认定等级为困难、特殊困难或不困难三个等级即可,并在认定表上打勾,请班主任确认签名。

班级贫困认定工作结束,全班同学如对认定结果无异议,在《会议记录》(附件3)上签名确认;同时将最终贫困认定学生名单信息汇总至《?班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

3、各班最终提交材料清单:

《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纸质版)

《会议记录》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按特困、普困的先后顺序排列好,纸质版材料9月17日前交至分管辅导员处,电子版9月16日晚前846411612@qq.com。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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