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困难学生办理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一、关于学费的缴存与扣费
学校财务处已于上学期通知在校生在规定扣款日前将应收费用存入指定卡号代扣,截止9月11日,现已完费14578人,未完费名单详见附件1。请各班通知未完费学生尽快在登记的银行卡中存足所欠费用,财务处将于21日再次扣费。
二、关于缓交学费的办理
为缓解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困难,配合做好完费注册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学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办法
1、符合以下条件且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变故导致临时困难,一时无法缴清本学年学费的学生可以提出缓交学费申请。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已缴清本学年住宿费、代办费,且以前各学年均无欠费。
2、贷款已获批的学生或已申贷的新生可以申请办理缓交。
具体要求详见《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管理办法(暂行)》(《学生手册》)。
(二)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缴交学费,且符合缓交申请条件者,要及时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否则将不予注册。
2、学费缓交时限:毕业班学生为2016年3月1日,非毕业班学生为2016年7月1日,未如期缴交学费者,届时将关闭正方教务系统。
(三)工作要求
学费缓交申请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填报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填报缓交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学生签字确认姓名、学号;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于2015年9月21日前提交给各自辅导员,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请标明班级)于9月20日晚前发至834994997@qq.com。
附件 1:截止9月13日未完费学生名单
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3:XX学院2015-2016学年申请学费缓交学生名单汇总表(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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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