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结合省、市、区有关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我校2015届应届毕业生以及非毕业在校生(户籍不在厦门的学生也可报名);
2、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公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
二、征集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
1、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在校生务必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应届毕业生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校生填写并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登记表》和《申请表》务必于6月29日(周一)前提交,逾期不予报名。有违纪处分或违法记录的学生原则上预政审不通过、不予报送。
3、相关优惠政策详见《2015年集美区夏秋季征兵相关政策》(附件1)
三、征兵各阶段安排
1、 6月12日—6月30日为宣传动员报名阶段。
2、 7月初集美区体格初检阶段
3、 7月中上旬组织政审和预定兵阶段
4、 8月为复查、复审、走访、定兵阶段
5、 9月5日起为新兵运输阶段
6、 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
四、工作要求
6月29日(周一)前将纸质版《登记表》和《申请表》交至学工办公室彭倩老师处,电子版的《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同时发送到2538073109@qq.com,不得逾期。
附件:
1、《2015年集美区夏秋季征兵相关政策》。
2、《致广大青年学生的一封信》。
3、《2015年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0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