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院内各班:
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3日,学工处公寓服务中心对学生宿舍进行了地毯式安全纪律专项检查,发现我院郑丽眼、郭鑫、周雅琴、蒋剑宇、陈梅瑜、黄美玲及陈艺玲7名同学违规使用电器,违反了《厦门理工学院宿舍管理规定》。为了严肃校风校纪,经过学院学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以上7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并上报学工处全校通报批评。
五期560宿舍:13测绘班,郑丽眼(女,1320022146)、郭鑫(女,1320022106)、周雅琴(女,1320022149)三人使用电煮锅;
东一区436宿舍:11软服1班,蒋剑宇(男、1107132106)个人使用电饭锅;
东二区321宿舍:11软服1班,陈梅瑜(女、1107132129),黄美玲(女、1107132130)及陈艺玲(女、1107132131)三人使用电煮锅。
依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及《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自通报批评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取消郑丽眼、郭鑫、周雅琴、蒋剑宇、陈梅瑜、黄美玲及陈艺玲7名同学担任学生干部、党员发展、评定奖助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12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