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班:
根据厦理工学[2015] 9号文件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助学金复评工作小组需在上学期评定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办法》和学生家庭、在校表现等现实情况认真开展复评工作,重点对已获助学金的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跟踪了解,做好异动情况(新增、删减、变更)的审核工作,确保推荐资助人选须均无违纪处分情况。
2、复评阶段,我院助学金复评工作小组成员将通过各种途径(电话家访、与家长、居委会联系、抽查日常消费凭证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进一步复查、回访,并随机抽取复查不少于20%的学生数;如确有必要,将实地走访,确保助学金发放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将助学金发放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
3、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各班复评小组在班主任主持下,召开复评会议,通过对申请人近三个月话费及申请人在上学期是否有补考、挂科、旷课、违纪、使用高档手机或笔记本者等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精神的做法进行审查复核,对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精神的做法坚决予以批评、纠正,最终讨论出复评结果,形成会议记录。如无特殊情况,可维持上学期评定结果。
4、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若家中突发变故,可填写《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班级提出申请,经班级评定,学院助学金复评小组讨论审议通过后,学院将将相关同学信息提交学校,申请名额增补。
5、原则上,已获得厦门市教育基金会陈王二洪助学金、芳德助学金、ABB助学金的学生不同时参评国家助学金。
6、请各班班长于3月24日前将附件1、4、5纸质版、申请人近三个月话费清单、新增申请人的“附件2: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4、5电子版提交各分管辅导员处。
7、学院国家助学金复评小组对各班复评结果进行审查,结果公示,无疑义后将我院复评结果提交学校复评审议。
二、相关附件: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变更情况简表
4. 计算机学院2014-2015-2学期 国家助学金复评会议记录
5. &&&&&班 国家助学金各班复核需完善表格
6. 红头文:厦理工学[2015]9号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