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班:
现将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转发各班,请查收并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于6月28日之前将《花名册》、《登记表》和《申请表》提交至分管辅导员处。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6月24日
关于做好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调整到夏秋季。结合省、市、区有关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征集对象
我校2013届应届毕业生以及非毕业在校生(户籍不在厦门的学生也可报名),以2013届应届毕业生为征集重点。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年龄
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
四、征集办法
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在校生填写《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1),同时务必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应届毕业生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校生填写并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花名册》、《登记表》和《申请表》务必于6月30日前(周日)提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逾期不予报名。未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报名,未填写并提交《登记表》和《申请表》者将不能享受国家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各学院须对应征报名学生进行预政审,对有违纪处分或违法记录的学生原则上预政审不通过不予报送。
五、征兵各阶段安排
(一)6月20日—6月30日为宣传动员报名阶段。
(二)7月1日—7月3日集美区体格初检阶段
(三)7月4日—7月15日组织政审和预定兵阶段
(四)8月15日—8月31日为复查、复审、走访、定兵阶段
(五)9月5日起为新兵运输阶段
(六)9月30日征兵工作结束
六、大学生征集及相关优惠政策
请详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告》(附件2)、《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附件3)。
七、工作咨询和联络
(1)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联系人:卢显洋、庄婵 办公电话:6291608
(2)各学院:各学院辅导员处
附件:
1、《集美区应征青年送检人员花名册》。
2、《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告》。
3、《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
4、《好男儿,当兵去!一一致广大青年学生的一封信》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