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
为认真开展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对学生困难程度的综合评定,其结果作为学生申请或者学校推荐各类资助项目的依据,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缓交学费等。
方式:由班主任主持,主要班委,宿舍长,提出申请的同学代表,组员数至少为班级人数10%。
评定比例:分贫困和特别贫困两档,分别按15%和5%评定,有参评的全部要排序。
二、各班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凡《高等学校(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中不涉及的信息栏需填写“无”,涂改的或印章不清的,学校一律将不予认定。在认定表上打勾,认定等级为困难、特殊困难或不困难三个等级即可,班主任确认并签名。(纸质版)
1、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含2013级新生):《高等学校(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及《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2、再次申请认定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学生:《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3、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的学生:视同初次申请。
(二)学年认定工作会议记录。全班同学如对认定结果无异议,需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名确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2013--2014学年困难学生信息表》(电子版)
三、提交时间:9月29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纸质版提交至各分管辅导员,电子版提交至1065105070@qq.com。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 《会议记录格式》
4、《2013--2014学年困难学生信息表》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来自于〗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1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