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2013届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
一、 资助对象:曾获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的2013届毕业生,用于资助困难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产生的花费。
二、申请流程
1、毕业生自愿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申请表》(附件1),提出书面资助申请。
2、学院奖助学金工作小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对申请者进行重新审核,评定等级。
3、学院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申请表》附件1、公示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审批。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学生,填写附件1。
注:请各班长务必要通知到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本人。
2、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4(注意查看附件5《关于填写就业资助工资单的重要说明》)。
3、申请者收集报销凭据,并提交纸质报销单见附件3。报销凭据粘贴在《报销单》上面,凭据为发票(车票/印刷费用发票等有效票证,收据、的士和餐票无效),实报总金额上限为相应等级的资助金额,取整数。
4、提交材料时间:4月15日前上交,以班级为单位。
提交内容:附件1、附件3(纸质版)、附件4:(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如果申请,就必须确保能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2、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的20%,资助金额原则上特困生为400元,普通贫困生为200元(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可申请提高资助金,申请金额上限为800元。学生需要另外提交证明材料。),请申请者先按照这个标准收集发票。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申请表
附件2: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公示(学生不用管这个表格)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金报销单
附件4: 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工资单
附件5:关于填写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工资单的重要说明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来自于〗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1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