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印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学习
厦门理工学院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学习办法
为进一步开拓大学生的国际视野,促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给予一定资助。现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
上级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出国交流学习的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2、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
3、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获发明创造专利者(要求: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等专利负责人);
5、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优秀,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或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教师校级及以上课题,且在课题组名单中;
6、重要文体比赛市级及以上奖励获得者,团体比赛主力队员;
7、校级科技创新类社团组织优秀骨干;
8、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
9、校级创新创业实验班成员;
10、见义勇为,受到有关部门表扬者;
11、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者;
三、资助额度
学校一次性资助学生出国学习交流所需费用的三分之一。
四、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表见附件;
2、各院系初审;
3、评审小组审核、择优(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工处、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创新创业园和监察审计处负责人组成);
4、校内公示;
5、发放资助金,在学生获得境外高校的正式邀请函并办好出国手续后一次性发放。
五、附则
本办法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厦门理工学院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学习办法.doc
厦门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出国学习资助金申请表.doc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