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雷锋我们身边好榜样”评选
各院系:
根据中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学雷锋我们身边的好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委教宣【2012】8号)的文件精神和中共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志愿服务、乐于助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长期坚持为社会、为集体、为他人做好事,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同学中有影响力,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
二、参选对象
全体在校生
三、评选程序
1. 4月17日前,各院系向学工处推荐“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
2.4月19日前,学校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参选人3名。
3.4月25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
4.4月底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校上报的“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进行初审,初审入围的“学雷锋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先进事迹在福建省大学生在线和福建省中小学生在线网站进行展示。
5.5月1日至5月30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全省青少年学生对“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6.6月,评审委员会参考网络投票结果,对初审入围的“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进行终审,确定“学雷锋我们身边的好榜样”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请于4月17日前将参选人推荐表(含3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事迹简介)1份送学工处,同时将推荐表和参选人正面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邮箱xsc@xmut.edu.cn,邮件请注明:**院(系)“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参选人推荐材料。
附件:
学雷锋 我们身边的好榜样 参选人推荐表.doc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