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

系内各班: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厦门市以及我校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鼓励和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两档:特别困难家庭学生补助4000元/人/年,贫困家庭学生补助2500元/人/年,分两学期发放。为做好2011—2012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附加条件

1、上学期考试违纪作弊者不得参评助学金。

2、上学期被通报批评者不得参评助学金。

3、旷课三节及以上(含上学期、本学期至班级评定时),不得参评助学金。

4、上学期补考2门及以上、挂科1门及以上(针对08、09级10专升本)或者挂科2门及以上(针对10级),不得参评助学金。

5、有奢侈品(如高档手机、高档笔记本、高级化妆品)等,不得参评助学金。

三、 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及要求

1、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由已认定为困难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3、各班收齐整理《助学金申请表》,并依据申请者平时表现填写《各班评定助学金需完善表格》(见附件2),所有申请者信息都必须填入,并按照困难程度排序。表格中“最近三个月话费”一栏要求申请者提供最近三个月话费清单截图或打印单,由班长审核后按范例格式填入。

4、班级依据《助学金申请表》和《各班评定助学金需完善表格》,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奖助贷评议小组,组员数至少为班级人数10%,应包括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宿舍长、申请学生代表。各班助学金名额参见附件5。班级评定需有工作会议记录(附件3),会议结果中的排序需与《各班评定助学金需完善表格》排序一致。全班同学如对评定结果无异议,需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名确认。

5、班级评定后需收集受助者银行卡号并填写《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工资单》(附件4),该表格分为“工行”和“建行”两个分表,请依据银行卡类别填写。卡号需在“文本”格式下输入,数字之间不能有空格。

四、各班需提交材料

请各班于10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分管辅导员:

1、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纸质版)

2、附件2 国家助学金各班复核需完善表格.doc (纸质版+电子版)

3、 附件3 助学金评定会议记录.doc(纸质版+电子版)

4、附件4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工资单.xls(电子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1年10月11日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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