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计算机系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工作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团支部建设,请各团支部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团费收缴标准。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团市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定:在校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元。本学期上缴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的团费(每人共6元)。并于3月31日上午12:00之前交组织部。
2、各支部收取团费时,请做好班级记录,报组织部时,请注明班级、班级人数,团员数、非团员数、缴交金额,未交团费团员名单。
3、团费收取后上交校团委,校团委会部分回拨到系内用于开展学生活动。
联系人:组织部部长袁振斌,联系电话:15985832780,邮箱:616077775@qq.com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团总支
2011年3月28日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