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申请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的通知

关于申请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曾获得学校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申请流程

1、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资助申请

2、在我校困难补助学生的认定结果基础上,对申请资助的困难毕业生进行重新审核。在《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系推荐意见,评定等级。

3、系内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申请表》、公示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审批。学生处在各系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三、目前需提交的材料

1、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班长统一收齐后于3月10日前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交),同时上交《各班需补充说明的情况》电子版。

注:请各班长务必要通知到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本人。

四、后期需提交的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待系里审批并评定等级,上报学工处通过之后,申请人需以实报金额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金报销单》,并将发票(车票/印刷费用发票等)粘贴在上面。实报总金额上限为相应等级的资助金额,取整数。如果申请就必须确保之后能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2、各班收齐《报销单》后,认真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就业资助金发放明细》(根据《关于填写就业资助金发放明细表的重要说明》填写)。

注: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的20%,资助金额原则上特困生为400元,普通贫困生为200元(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可申请提高资助金,申请金额上限为800元。学生需要另外提交书面申请,陈述申请理由,系工作小组严格审核,并向学生处做具体情况说明。)

附件: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 各班需补充说明的情况汇总.xls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金报销单》.doc

附件5就业资助金发放明细.xls

附件6关于填写就业资助金发放明细表的重要说明.doc。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1.3.2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1-03-03

  • 附件【2011338125102.xls】已下载次
  • 附件【2011338133727.doc】已下载次
  • 附件【2011338156185.doc】已下载次
  • 附件【2011338140971.xls】已下载次
  • 附件【2011338050777.doc】已下载次

上一条:计算机系关于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视频制作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计算机系2010级“陈王”、“二洪”基金资助人选初选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