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第一学
系内各班: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厦门市以及我校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鼓励和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该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09-10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的班级初评工作。9月25日(周五)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计算机系资助助理彭松(07计2)处,联系电话:13950102191,邮箱为:531035324@qq.com
二、10月9日(周五)前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完成系评,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评审核。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一经系评通过,原则上非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恶化)且经本人申请、系资助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本学年不变,特殊情况如退出助学金申请或自愿放弃者除外,但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仍需班级及系复评。特困补助为3000元/每学年,贫困补助为1500元/每学年,分两学期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学生本人:每位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均要提交《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认定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提交以上两表,并盖相应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办)民政部门的章。家庭若有特殊情况发生,如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需提交病例(原件、复印件均可)或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相应部门的章。
两表填写要求:
家庭情况调查表:所有项目没有的信息要填写“无”,不能为空;“其他情况”内容多可另附,另附内容仍需加盖与本页相同公章;信息不全、不准者,该表证明力失效。
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理由需翔实详尽,切忌三言两语应付了事。完成学生本人需要填写的部分。
如表格不符合规定,学生处会退回系内,请大家注意。因此造成的责任学生本人自负。
2、班级工作:
⑴、请各班于9月5日前收齐调查表和认定申请表,整理两表是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⑵、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员数至少为班级人数10%,应包括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宿舍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代表。该名单需提交系学生工作小组备案。认定等级为贫困、特别贫困贫或不贫困三个等级即可,并在认定表上打勾,需班主任确认并签名。班级认定需有工作会议记录(系内要统一要交学生处)。
⑶、班级在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学生可申请认定,但不参与助学金申请。各班需完善附件一《各班评定助学金需完善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班严格把关,取消有高档消费品如高档手机、笔记本电脑、旷课早退补考挂科等不符合规定者参评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各班助学金申请名额控制在20%以内,特困生控制在5%以内。超出20%名额的班级,可采用编号排序方法,由最困难的依次排序,系内可根据系内各班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名额。请提交排序名单,参见附件一《各班评定助学金需完善表格》。
⑷、去年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本人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今年未得到正式通知,如有变更下学期再补发。
⑸、提交附件二《国家助学金工资单(电子版)》:评议后,各班按特困生在前,贫困生在后的顺序,申请者要主动配合评议小组按时提交银行卡号,按照附件二《?班 2008-2009学年 国家助学金工资单》格式提交,银行帐号需在“文本”格式下输入,数字之间不能留空格,“*”请写清楚!!!
(6)、发给各班的原始表格:简称调查表和认定表均需按照班级认定的顺序对应整理好后上交彭松,不得杂乱无章。最终上交资料包括两表(纸质版)、认定会议记录(电子版)、附件一(纸质版+电子版)、附件二(电子版)、附件三(电子版)。
附件一 国家助学金各班复核.doc
附件二 ?班 2009-2010学年 国家助学金工资单.xls
附件三: ? 班 2009-2010学年困难学生信息表.xls
会议记录格式.doc
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困难认定表.doc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09年7月7日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0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