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转发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毕业班团支部、全体毕业生团员:

现将校团委《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全体毕业生团员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转发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2022年6月6日

附:校团委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2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规范开展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流程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原就读二级学院团支部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地、户籍地)所在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升学:由各二级学院团委于新生入学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应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转入方学校团组织应及时做好学生团员毕业年份修改工作。在录取通知书收到之前,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

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由原就读各二级学院团团支部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村团组织(转至福建省内)/乡镇、街道团组织或县级“流动团员团支部”(转至福建省外,具体根据转入地要求转接)。

3.参军入伍:由原就读二级学院团支部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社区、村团组织(省内)/乡镇、街道团组织(省外)(优先转至居住地),接收单位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对外出6个月以上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团员,根据需要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板)》(附件6)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5.出国(境)学习生活:由出国(境)前所属各二级学院团委保留其组织关系,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各二级学院团委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人的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由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见附件《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留校申请书》)。出国(境)团员集中的学校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

6.延迟毕业:由原就读二级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二、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团委须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

9月30日之后发起的转接申请,若10天内转入方团委未审核,“智慧团建”系统将自动退回申请,需由转出方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组织关系转接。

10月31日前,应完成各类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责任分解

1.发起方:原就读各二级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在明确团员升入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毕业去向后,即可申请开展组织关系转接。

注意: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以“未就业”名义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村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

2.接收方:毕业学生团员新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户籍地的团组织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工作规范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进行相关审核,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核查团员档案,但不得无故拒接团员组织关系。对转入的团员,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开展日常教育、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对外省转入的团员,要督促确保100%及时报到。

3. 各二级学院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好本学院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相关团支部:承担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重点加强对转往社区、村团组织的团员的联系服务和管理。

注意:①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②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团员档案遗失(团籍档案放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一起管理)。③毕业学生团组织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接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团委要专门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要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各团支部,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推进。

2.要加强指导。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靠前指导,推进该项工作;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各团支部按要求规范完成相关工作,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

3.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各类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推诿扯皮,各级团组织不得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长期定居居民等理由拒绝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

具体操作说明及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电话见“智慧团建”资讯。

附件:1.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2.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流程图;

3. 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板)。

校团委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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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

一、省内转接流程

 

 

 

 

二、省外转接流程


附件3

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参考模板)

流动团员同志:

为更好加强流动团员管理服务,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 流动团员应严格执行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团员义务。

  2. 流动团员应配合所在团组织完成线上组织关系转接、线下报到,主动加入所在团组织网上流动团员社群,自觉接受团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3. 流动团员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相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

  4. 流动团员应至少每6个月与所在团组织联系1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团组织。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5. 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6.请务必珍惜团员身份,被停止团籍、除名的,将对本人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无法弥补的影响。

     

    团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回执信息栏】

    团员身份证号码: 本人手机号码:

     

    团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因疫情、工作等原因线下报到确有困难的,团员签名后可扫描成电子版报送所在二级学院团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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