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留厦就业奖励申请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拟推荐陈亚伟等104人获留厦就业奖励1000元/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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