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学生手册》2016年)等文件精神,现就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年。
三、申请和评定办法
1、评定依据: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16年版《学生手册》)及《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中相关条例执行。
2、评定流程:学生自主提交申请→各年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各年级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各年级初评会届时会通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复评→公示→提交学校学生支援中心复查,公示。
四、评定工作要求
1、由附件5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纸质版),各班班长汇总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附件3(电子版),同时提交各班申请者2016年7、8、9三个月的话费清单(电子或纸质)
2、届时各年级初评会时,各班须指定2名班级代表参加,2名代表本人不能是申请者,同时要对自己班级的申请人情况熟悉,现场需要陈述班级同学的情况。
3、各年级初评会时间地点确定后,会通告全院,欢迎其他同学前来旁听,见证。
4、材料提交:
请各班班长于9月25晚20:00前将电子版(附件2、3)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776772382@qq.com;纸质版附件1、附件2和各班申请人的话费清单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6日早上11点前提交给分管辅导员。
五、注意事项
1、上学期考试违纪作弊者,不得参评助学金。
2、上学期被通报批评者,不得参评助学金。
3、旷课3节及以上(含上学期、本学期至班级评定时),不得参评助学金。
4、上学期挂科2门(含2门)及以上,不得参评助学金,即上学期挂科一门补考通过才可以参评助学金。
5、有奢侈品(如高档手机、高档笔记本、高级化妆品)等,不得参评助学金。
附件:
1、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助学金评定各班需完善表格
3、***班级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表
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5、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贫困认定名单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来自于〗
〖发布日期〗201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