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合格宿舍”考评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良好的公寓生活环境,学工处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校级“合格宿舍”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第一学期2016年9月26日—2016年12月26日
笫二学期2017年3月—2017年6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考评对象
全校学生宿舍
三、工作安排
校级“合格宿舍”考评内容包括宿舍内务卫生和宿舍成员在安全纪律方面的表现:
(1)内务卫生方面:公寓服务中心于每周一上午(9:00—11:30)
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内务卫生抽查,学生离开宿舍前要打开门上的小铁窗,配合检查(检查标准见附件一)。思明苑东二区检查时由两位社区辅导员共同携带备用钥匙,开门后仅在门口查看,不进入学生宿舍。其它各公寓区在检查时,若一学期内累计两次小铁窗未打开,视为该宿舍拒绝接受检查,列为“不合格宿舍”。
(2)安全纪律检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及开展全校学生宿舍安全纪律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合格宿舍”考评标准(修订)》(附件一)进行考评。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合格宿舍”考评标准(修订)》办法,定期展开自查,落实二级管理主体意识,并引导学生日常积极做好宿舍卫生,特别是指导新生养成做好宿舍卫生的习惯,并加强公寓规章制度的解读和教育。
(2)除思明苑东二区外,提醒其他公寓区学生在考评时段离开宿舍要打开“小铁窗”接受检查。
(3)加强学生遵纪守法及安全教育,减少学生违规违纪行为。
(4)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规定,“合格宿舍”考评结果将作为创建星级“文明宿舍”和宿舍成员各类任职、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