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通知
系内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的管理,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助学暂行办法》厦理工[2009]1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文件的有关要求,请各班通知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之前申请过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必再重复提交申请)务必填写《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
各班收齐后于2月23日前分别将《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按附件2格式录入)和《申请表》纸质版上交分管辅导员。如有岗位需要推荐用工,院系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并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表》交由用工单位审核并签署录用意见,被录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将《申请表》交资助科作为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档案备查。
勤工助学每学期只受理1次勤工助学申请,过期不再接受学生申请。未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一律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用工单位录用未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学校不予发放工资。
其他事宜按照《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2:2011-2012学年申请校内勤工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2年2月17日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