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的
系内各班: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厦门市以及我校共同设立,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鼓励和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助学金复评工作,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上学期评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11-12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的班级复评工作。3月2日(周五)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分管辅导员。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下达的厦教高【2010】7号文件:《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2011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分配给我校的特困生为370人,困难生2100人,资助金额分别为4000元/学年和 2500元/学年。
二、工作要求:
1、如有新增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已在上学期经过困难认定,同时另外提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家庭若有特殊情况发生,如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希望申请变更助学金等级的,需提交病例(原件、复印件均可)或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相应部门的章。
2、各班收齐整理《助学金申请表》,并依据申请者平时表现填写《各班评定助学金需完善表格》(见附件2),所有申请者信息都必须填入,并按照困难程度排序。表格中“最近三个月话费”一栏要求申请者提供2011年12月,2012年1、2月话费清单截图或打印单,图片以班级+姓名命名后需上交,数额由班长审核后按范例格式填入表格。
3、班级依据《助学金申请表》、《各班评定助学金需完善表格》和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国家助学金复评,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奖助贷评议小组,组员数至少为班级人数10%,应包括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宿舍长、申请学生代表。各班助学金名额参见附件。
4、班级评定通过后需填写《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情况简表》,该表格只需填写异动学生信息,包括新增、变更等情况。(注意查看表格说明)。评定等级与上学期一致的学生无需填写该表。
4、班级评定需有工作会议记录(附件3),会议结果中的排序需与《各班评定助学金需完善表格》排序一致,且务必注明本次复评的异动情况。全班同学如对评定结果无异议,需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名确认。
5、各班助学金复评名额原则上与上学期保持一致。如有特殊困难,可向分管辅导员提出申请。
6、班级评定后需收集受助者银行卡号并填写《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工资单》(附件4),该表格分为“工行”和“建行”两个分表,请依据银行卡类别填写。卡号需在“文本”格式下输入,数字之间不能有空格。
四、各班需提交材料
请各班于3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分管辅导员:
1、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纸质版)
2、
国家助学金各班复核需完善表格.doc(纸质版+电子版)
3、 申请者最近3个月话费清单(截图或打印单)
4、
助学金会议记录格式.doc(纸质版+电子版)
5、《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国家助学金工资单.xls》(电子版)
其他附件: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情况简表.xls
(供参考)计算机系2011-2012学年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208人.xls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2年2月23日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