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曾获得学校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主要用于资助困难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产生的花费
二、申请流程
1、毕业生自愿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资助申请
2、在我校困难补助学生的认定结果基础上,对申请资助的困难毕业生进行重新审核。在《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中填写系推荐意见,评定等级。
3、系内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申请表》、公示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审批。学生处在各系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三、目前需提交的材料
1、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学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
注:请各班长务必要通知到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本人。
2、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工资单》(注意查看《关于填写就业资助工资单的重要说明》)。资助金额先按自愿申请的金额填写,如上报学校之后有所变动,以学校批准的金额为准。工资
提交时间:班长统一收齐后于2月24日前上交《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工资单》(电子版)。
四、后期需提交的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1、待系里审批并评定等级,上报学工处通过之后,申请人需以实报金额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金报销单》,并将发票(车票/印刷费用发票等)粘贴在上面。实报总金额上限为相应等级的资助金额,取整数。如果申请就必须确保之后能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各班收齐《报销单》后,认真审核,统一上交。
注: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的20%,资助金额原则上特困生为400元,普通贫困生为200元(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可申请提高资助金,申请金额上限为800元。学生需要另外提交书面申请,陈述申请理由,系工作小组严格审核,并向学生处做具体情况说明。)
附件: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金报销单》.doc
附件4 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工资单.xls
附件5 关于填写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工资单的重要说明.doc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2.2.15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