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
系内各班:
为做好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困难认定工作作为学生申请缓交学费、国家助学金、其他各类专项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工作前提,请有需要的同学一定要及时提出申请,班级认定小组认真审核。9月9日(周二)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各分管辅导员。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一经系评通过,原则上非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恶化)且经本人申请、系资助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本学年不变,特殊情况或自愿放弃者除外。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本人:①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如2011级新生和以前未申请过的老生):上交《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及《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②再次申请认定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的学生:上交《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③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的学生:视同初次申请。
家庭若有特殊情况发生,如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需提交病例(原件、复印件均可)或乡(镇)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盖相应部门的章。
两表填写要求:
《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所有项目没有的信息要填写“无”,不能为空;“其他情况”内容多可另附,另附内容仍需加盖与本页相同公章;未载明的困难状况或字迹明显后添加或涂改的或印章不清的,学校一律将不予认定。
《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理由需翔实详尽,切忌三言两语应付了事。完成学生本人需要填写的部分。
学生处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表格填写不符合规定,将予以退回,并可能造成学生无法继续参评本学年助学金,请参评学生认真填写!
2、班级工作:
⑴、请各班收齐调查表和认定申请表,整理两表并检查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⑵、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设置为贫困和特别贫困两档,原则上分别按在校生的15%和5%评定。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员数至少为班级人数10%,应包括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宿舍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代表。该名单需提交系学生工作小组备案。认定等级为困难、特殊困难或不困难三个等级即可,并在认定表上打勾,需班主任确认并签名。班级认定需有工作会议记录(附件一)(系内需统一上交学生处存档),全班同学如对认定结果无异议,需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名确认。同时将名单汇总至附件二 《2011-2012学年困难学生信息表》。
3、发给各班的原始表格:简称调查表和认定表均需按照班级认定的顺序对应整理好后上交分管辅导员,不得杂乱无章。最终上交资料包括两表(纸质版)、认定会议记录(纸质版+电子版)、《2011-2012学年困难学生信息表》(电子版)。
附件1: 会议记录格式.doc
附件2:2011-2012学年困难学生信息表.xls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doc
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2011-2012学年计算机系困难认定各班名额分配.xls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2011年8月30日
〖来自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日期〗2011-08-31